
- 咬人事件June 11, 2009
其實老師們都清楚地解釋,對於兩、三歲的小孩而言,「咬人」 可算是 「社交活動」 之一,是這個年紀小孩「溝通」的另類方式。 兩、三歲的小孩,正在發展群體概念及社交能力,所以跟其他孩子的互動增加的非常多。又因為他們在社交技巧、語言及溝通能力尚未發展成熟,所以容易受挫,打人、推人跟咬人的狀況自然窮出不層。打人、推人較不易留下痕跡, 咬人嘛,就會留下深深、淺淺的罪證,Eric 咬人的次數,比他被咬的次數還多。
雖然兩、三歲小孩咬人是正常的事,但並不表示我們把孩子咬人看成是理所當然,而不加以處理,也不去教育,放任小孩用咬人的方式表達情緒。我們也試著盡最大的力量,去協助 Eric 改掉這種負面的溝通方式,我們其實打的、罵的、罰的、說好話、鼓勵的招術都用盡了,Eric 不是裝可愛,就是完全不甩我們。
就在 Eric 剛滿兩歲的那個星期,星期四的早上,學校的助理老師打電話給我,她語帶激動又很沉重地說 「Eric 剛才咬了一個女孩的臉頰,這已經是 Eric 第三天咬人,This gotta stop!!!」 我被這位我覺得一向很和藹的老婆婆給嚇到了。我們不是沒教,我們也希望停止 Eric 咬人行為,難道每天拿到 Ouch Report 我們很開心嗎,我常常在自我反省,是不是我們的教育方式錯誤,讓 Eric 又再度出現咬人的舉動,我們也是一直在學習中,而助理老師激動的一句 「This gotta stop」,其實蠻傷我的心,這句話的背後像似在說 「妳這個媽是怎麼當的,妳有沒有在教妳的孩子啊!」
中午,校長打電話來,說被 Eric 咬的那女孩的父母很沮喪 (Upset) ,他們想找我談談,問我願不願意在三點四十五分出席這個會議。我們畢竟是去咬人,怎麼說都理虧,也應該當面道歉,我也就答應。校長從咬人事件,又提到 Eric 吃飯習慣不好,喜歡玩食物、丟餐具,厚,這位校長,妳嘛幫幫忙,要算舊帳也不需現在算啊,這位校長是代理校長,大概是經驗不夠吧!Eric 的老師們都一直跟我說,小孩都是一陣子的 (phase) ,過了這陣子就好,可是這些從事行政工作的校長和助理老師,卻又把咬人的事,視為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。
下午的會議,當然我就直道歉,那位媽媽也毫不客氣地陳述,小孩咬人是一件非常危險 (dangerous) 的事,若她女兒被咬破皮出血,有可能會因此傷口感染,造成不可彌補的後果。我聽到都傻了,她似乎把 Eric 形容成貓狗,被他咬到,會得破傷風哦。Eric 的肩膀,同一星期也被同學咬,隔著衣服還被咬破皮,我們也沒帶去打破傷風的針啊。只能說一種米養百種人,我也不願意解釋太多,校長說已交代老師要特別看著 Eric ,盡量讓他自己玩,減少他有機會咬人的環境,那位媽媽還是不滿意,她說 「I do not want this boy close to my girl。」 校長想了想,就自己決定,反正再過一星期,Eric 就要到下一班,乾脆就提早讓 Eric 去,「明天就換班」 校長說。
那位媽媽聽到校長的提議很高興,校長也覺得自己做了個明智的決定,但我覺得校長只是一直單方面要討好「受害者」,他們有沒有想到我這個媽媽的感受,Eric 不是野獸,也不是物品,他只是一個剛滿兩歲的孩子,一個調皮搗蛋的小男生。小女孩臉上的齒痕是會消失,但留在我心裡的複雜交錯的心情,卻愈來愈重,「真的有嚴重到這種地步嗎?」我不禁地想。我也忍不住地不去想,Eric 不是班上唯一會咬人的小孩,這位媽媽是否一直要用 「把別的孩子跟她女兒給隔離起來」的方式,來保護他們的女兒?如果等她的孩子大到快兩歲時,也咬了別人,他們會如何看待這樣的事情?
果然,如同老師們說的,事情發生都是一陣子的,上次咬人事件持續了兩個星期,這次也是兩星期就好了,阿彌陀佛哦─ Knock on the wood!
曾經有一位媽媽,這位媽媽也是個幼稚園的園長,他的兒子也是在某個階段,一直咬人,她語重心長地寫在她的 blog 的一句話,「以牙還牙的方式只會教導孩子學會報復,恐嚇的方式只會讓孩子學到害怕,而尊重與相信的方式,竟是如此的挑戰與煎熬,只希望作父母的我們真的做了對的選擇,而時間將會是最好的驗證吧! 」,這句話正是我現在當下的感受。
也感謝身邊有相同年齡孩子的朋友們,總是不斷地給我鼓勵與支持,讓我不會覺得自己是個 「失敗的母親」,咬人和吃飯丟餐具之類的事,他們都認為,這些都只是階段性 (Age of two) 的問題,長大就好了(will grow out of it)。當父母真不容易啊!§